作者: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 来源:《央行研究》 进入 易纲 的专栏 进入专题: 中国金融资产结构 政策含义 。
技术是一把双面刃,就看谁去使用和如何使用。其三,国际货币是主权货币(欧元的特殊性暂不讨论)的延伸,既是全球公共产品,又是体现发行国利益的私人产品。
国际货币的网络外部性是一种强大的惯性力量,具有边际收益递增特征。其次,我们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大都还不具有强劲的国际竞争力,不少境外投资亏多盈少,像华为这样的企业更是屈指可数。亚洲主要国家GDP占比达32%,但日元与人民币在外汇储备货币占比仅为6.2%。虚拟资本不管、也无须知道剩余价值在哪里创造出来,而是将钱生钱看成货币或资本的天然属性。但是,每任政府都要追求任内的特定目标,每任央行行长也倾向于追求任内的政绩,因此,在政府和央行的协调中,央行大都乐意配合或服从政府短期目标,即使这么做可能牺牲社会的长期利益。
Libra计划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和新加坡元构成的货币篮子挂钩。可见,宽松货币政策导致资产价格上涨和相关行业实际工资的上升,可能导致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的两级分化。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兼营配套业务的,也应当由证监会发放牌照,但可以委托银保监会代为监管其配套业务,证监会有随机检查的权利,发现问题时银保监会可在委托范围内告知证监会并处理,范围之外的应由证监会处理。
间接融资的监管以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管理为核心。资产管理业务的特性是集合资金,由管理人为了投资人(委托人)的利益进行组合投资,进行资产配置。对于合格投资者,其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相对较高,因此面向这些群体的私募产品发行,应尊重当事双方的意愿,以合同约定为主,稳妥把握监管重点与力度。也希望监管当局与相关部门一起进一步合理界定创业投资基金内涵和范围,让国家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低成本、精准地落实到位。
证监会是否可以借鉴银保监会的做法,减少资产管理人的制度差别。监管理念的转变、新老资管产品和监管职能的平稳过渡是资管市场规范发展的保障,也是金融业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稳健发展的保障。
我们应该改变对监管的职责划分、优化问责机制,将业务创新和持续发展的责任还给金融机构的股东,监管当局的责任是维护自己批准的持牌业务的市场纪律,惩罚和有序清退不合规经营的机构,打击非持牌机构的违法经营行为。监管当局意识到这个问题,并持续对资管业务进行规范。其他机构开展资产管理配套业务的,统一由证监会发放牌照和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的特性是集合资金,由管理人为了投资人(委托人)的利益进行组合投资,进行资产配置。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信托公司应回归代客理财的本源、开展私募资金管理业务,自此开启了多种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资产管理市场发展进程。资产管理公司牌照,可以开展部分或全部配套业务。中国经济进入调整期,既是国际环境的影响,更是我国经济自身发展转型与政策调整的结果。中国资产管理市场迅猛发展的原因,一方面是实体经济的强劲融资需求拉动,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自身谋求发展、修复资产负债表和获取利润的推动。
我们应当抓住新修《证券法》的契机,转变监管理念,划清市场与监管的边界,正确处理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关系,放松牌照管制,解除金融压抑,疏通直接融资渠道。另外,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只规定了是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投资管理,并未限定做公募产品还是私募产品。
监管当局意识到这个问题,并持续对资管业务进行规范。2004年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开始介入资管市场。
同年,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开创了我国保险资金专业化运作的先例。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这两类机构是开展资管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与基金管理公司本质相同,特殊之处是分别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发起或控股,今后均应由证监会发放机构市场准入牌照。我国大资管市场的形成和壮大,顺应了居民对财富保值增值的需求,顺应了市场主体对便利融资的需求,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协会的管理人登记、产品备案只是在监管豁免条件下的自律管理。间接融资的监管以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管理为核心。金融业是风险外溢性很强的行业,机构的市场准入是必须的,但机构进入后的合规经营更加重要,行为监管就是持续性的业务合规监管。
资管机构管理的产品会有侧重,有些机构同时发行和管理公募和私募产品,有些只做公募或某类私募,这体现了管理人的偏好和能力,但同类产品的监管规则是统一的,因而资产管理市场有按产品细分的市场,没有按股东属性细分的市场。其次,要实现新老资管产品的平稳过渡和监管职能的平稳过渡。
金融机构要了解自己的产品和客户,要坚守方向,敢于担当,稳步推进各项改革,这样才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平稳发展,也才有利于金融机构自身的健康发展。我们既要面对不规范存量产品退出的阵痛,也要面对防范化解风险导致经济下行的质疑。
在监管机构统一,监管规则统一后,各金融机构介入资产管理市场的方式,是独资经营还是合资经营,是在基金管理人层面合资还是在银行理财子公司层面合资,是否申请部分业务牌照兼营都可由机构自主选择,这样将有效解除金融压抑,激发市场活力。银行是间接融资的机构,存款人不承担银行贷款的风险,只承担银行倒闭的风险。
资产管理市场统一监管可以分两步走。产品备案只是为了便利统计,让监管当局掌握整体投资去向和趋势。银保监会对公募产品实行备案制,给了发行人很大便利,但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收益责任未按代客理财的本质和公募产品的本质严格管理,致使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隐性刚兑、资金池和期限错配等问题。1997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揭开了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序幕。
机构监管体现为法人机构的进入、整体风险控制和退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体现为业务的牌照管理和业务合规的持续监管。对直接融资的金融活动实行独立统一的监管,是理顺监管体系、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础,也是向投资人昭示风险、打破刚兑的重要举措。
2003年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推动了证券公司资管业务的有序规范发展。监管豁免之外的机构和私募产品由协会自律管理。
目前理财子公司由银保监会发牌照监管是市场平稳发展的需要,但时间不能太长。监管层可以对产品进行分类监测,对不同类别的基金制定不同的报送内容和标准,让管理人分类报告,但基金的类别不是管理人的类别,监管层不应当按产品投向对管理人进行分类监管。
监管边界的合理界定有利于市场效率的提高。当前,中国私募基金市场乱象频发,假借私募基金名义开展非法融资和利益输送的案例很多,协会不得不对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设定门槛,对基金管理人按产品进行分类。但这些做法应当通过监管制度的完善、登记备案技术的改进和诚信制度的建立逐步改变,给予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各类产品的自由空间,降低私募基金的展业和合规成本。这种分工才能破除地盘意识,实现市场的统一监管。
资管业务中的不规范和扭曲是市场因融资渠道不畅而产生的变通安排,我们应当扬长避短、趋利避害,正确认识加快金融创新和加强金融监管的关系,切实防控资产管理业务的各类风险,推动我国资管市场归于规范和统一。二是正确处理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关系。
直接融资渠道不畅,对银行信贷过度依赖和金融业务牌照管制过严是市场行为扭曲的重要原因。资产管理产品是直接融资的工具,监管者的监管重点是投资者与资产风险适配、信息披露和投资范围合规等。
无论是经营者还是各参与方,从事同样法律关系的金融活动要遵守同样的规则,并由一个监管当局执行,这既是行为监管,也是功能监管。对于合格投资者,其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相对较高,因此面向这些群体的私募产品发行,应尊重当事双方的意愿,以合同约定为主,稳妥把握监管重点与力度。